酝酿已久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保健食品的管理办法从此前的单一注册制变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此外,《办法》还对保健食品上市产品的管理模式、保健食品注册程序、命名规定和违法行为处罚做出了规定。
注册与备案结合
业界俗称的“小蓝帽”保健食品行业将迎来巨变。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也表示,实行双轨制是行政管理上的巨大进步,利好企业发展。
《办法》对保健食品上市产品的管理模式、保健食品注册程序、命名规定和违法行为处罚做出规定。《办法》明确表示,备案主体必须是生产企业,不允许保健品贴牌生产。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