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三亚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责任追究与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据悉,《办法》旨在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科学考核评价各区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办法》明确了监管职责分工,其中包括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相关部门等的主要监管职责。
例如区政府主要监管职责包括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农业、海洋渔业、卫生等部门对粮油蔬菜水果种植、水产品养殖、畜禽饲养、畜禽屠宰等实施监督管理。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农业、卫生、海洋渔业等部门和市食药监局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取缔生产加工有害食品药品的“黑窝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