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数不少的保健食品企业开始处在一种纠结的状态。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68号)》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不得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
这意味着,“某某减肥胶囊”“某某改善睡眠口服液”“某某护肝片”等一大批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将陆续退出市场。这一公告的发布在业内引起很大反响,很多保健食品企业表示,改名或许会影响到众多品牌企业的市场。
半年两次发文催促产品改名
2015年8月2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告(2015年第168号)发布,在业内引起很大反响。同年11月5日,中国保健协会征求企业意见后,向国家食药监总局递交《中国保健协会关于168号公告有关情况的反映函》指出,公告发布突然,法规变化太快;企业要求补偿损失;执行公告有困惑等问题,并提出了暂缓执行公告的建议。
而今年2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再次发布《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3号)》,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告(2015年第168号),自今年5月1日起,保健食品名称中不得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的相关文字,包括不得含有已经批准的如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等特定保健功能的文字,不得含有误导消费者内容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