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同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思龙到昆明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桶2.5升的金龙鱼牌食用调和油。回家仔细一看,发现在油桶左侧的“配料栏”里,写着“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油菜籽”两行小字。“字体如蚂蚁般大小,估计只有小六号字体。”许思龙说。
按照我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属于转基因食品或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应在标识中标注中文说明。而昆明律师许思龙发现,市场上的转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他随后在网络上发起维权法律行动,立刻有80多名律师、公民响应。目前已经有多名律师向全国多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商家“欺诈”。
目前,昆明已有5件案件立案,全国共立案11件,涉及金龙鱼、福临门、香满园和金菜花等多个知名品牌的食用油和多家大型超市。
转基因标识的尴尬
标识不能覆盖所有转基因食品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对于转基因标识的管理制度是世界上“最严厉”的,被称为“零容忍”。中国水稻研究所生物工程系教授王大元却表示:“零容忍政策,看起来是全世界最严厉的了,但实际上这有点糊弄那些反转人士。”2014年7月,王大元撰文《转基因标识法的尴尬》,指出转基因标识存在多种问题。
他指出,目前诸多食品均含有转基因成分,如软性饮料多含有转基因玉米成分,但这些产品从未标注“转基因产品”;而无糖食品中常使用的甜味剂阿斯巴甜,也是由转基因大肠杆菌发酵而得,亦从未有人要求对阿斯巴甜做标识。
尤其在转基因产品日渐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中后,转基因产品标识其效力越来越低:“反转者可以选择不买标识有转基因的大豆油,但饭店或单位的食堂都是用转基因大豆油炒的菜,猪和鸡也是基因大豆饲料喂肥的,难道你到饭店去吃饭时,服务员端盘子上菜时还要嚷一声,"转基因鱼香肉丝一盘"?”
并非所有“挺转派”都反对转基因标识
许思龙表示,科学技术上的争议,不能掩盖消费者“知情”和“选择”的权力,而采取“零容忍”的规定,正好可以解决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只要有检测技术,检得出来的就要标。而且除了检测标准,还要从商品的原材料追溯入手,从各种材料的进货渠道进行监管,有转基因的原材料,成品就应该标注。”
尽管存在着诸多争议,并非所有“挺转派”都反对转基因标识,英国著名科普作家马克·林纳斯便认为,推广转基因标识,很有可能成为公众认同转基因的“钥匙”
“正因为这个行业全线防守以避免告诉人们哪些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所以人们越来越害怕转基因,这有可能是史上最糟糕的公关策略。”
“标识易误导公众歧视转基因”
在支持转基因技术的人群中,还有一个更为“激进”的观点:不应强制标识。他们认为,一向走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前沿的美国,至今不要求强制转基因标识,采取自愿标识政策。
“转基因标注最大的问题是变相歧视。试想,如果有人讨厌某地人,要求所有食品都强行标注制作人是不是某地人,你会同意吗?”科普作家袁越说,标识制度给消费者带来了负面引导,“目前已经被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没有任何安全问题,强行标注的话会让老百姓认为这种成分不安全,拒绝购买,从而给开发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久而久之,转基因的研发动力就没有了,这就是欧洲面临的情况。”
深圳:转基因食品若不张贴标识可罚10万
今年8月13日,深圳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拟立法对转基因食品标识不清者给予最高10万元的罚款。《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规定,市政府应当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检测和监测技术体系与平台,重点对转基因生物环境风险进行分析以及食用、饲料用安全性进行评价,并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预警和安全处理制度。